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青科大党字[202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在全校各学生社团中进行临时团支部组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团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学生社团应成立临时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性质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
2.有团员7人以上的临时团支部,应当设立临时团支部委员会。社团的临时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临时团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可结合实际和功能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
3.支委成员须为共青团员(含预备党员、党员),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热爱党,热爱祖国。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科学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学生社团解散后,临时团支部自然撤销,撤销前要向校团委报备。
二、工作职责
1.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学习部署,明确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社团成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组织社团骨干开展常态化理论学习。社团临时团支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集中理论学习。
2.政治把关。对大型活动、民主决策和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在依据社团章程进行决议前,通过团支部会议进行前置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团章程。
3.服务同学。关注本社团成员的困难和需求,帮助社团成员解决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问题,带动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社会化能力。
4.开展活动。带领本支部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将社团特色融入活动,丰富支部成员学习和生活。
三、考核机制
临时团支部组建后,在年审时将对临时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支撑材料为支部的会议记录、开展活动的照片及新闻稿等工作台账,考核合格后将在社团评优时予以加分。
四、材料报送
1.各学生社团需将《关于组建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的请示》(附件1)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校区相应办公室,校团委将根据申请情况批复意见。
2.获得批复后,各学生社团召开临时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支委,选举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12月31日前报送《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成立信息表》(附件2)和《关于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3)至邮箱。纸质版《信息表》须由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业务指导单位公章,报送至各校区相应办公室。
3.材料报送邮箱及地点:
邮箱:2127293408@qq.com
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1楼1017办公室
四方校区:一政305办公室
高密校区:图书馆605办公室
中德工程学院:J314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穆青青 88959028、孙笑琰 18206566256、牛鑫宇15621893180
具体咨询:
崂山校区:刘天昊17860763878
四方校区:赵宸15689925461
高密校区:孟杉杉17860030678
中德工程学院:乔云翔18562355298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