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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作者:   审核:    来源:    编辑:团委     时间: 2018-05-25    点击数:

1.团员组织关系转接,须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线上转接。如需线下转接的,可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按本栏要求办理。通过线下转接的,须同步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

2.介绍信按样表格式开具,编号详见附表,各学院(高密校区)须由分团委组织部专人管理发放编号,确保编号的准确、有效。各学院(高密校区)同一年度内的编号应接续。

3.介绍信是开具单位对团员本人团员身份和其团员档案及持有材料完整性的确认证明,不能有效证明团员身份的,不应为其开具介绍信;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基础材料不全的,应在补齐后再为其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团档材料”栏,应就团员团档资料的明细情况进行说明,明细情况应与团档材料件数相一致。

4.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组织鉴定;团内奖励决定;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和组织决定等,放入团员的人事档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自我评价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志愿者登记表、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等团员评价及奖励、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团档。组织关系转接时,团档中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和本人持有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最基础的材料,缺一不可。

5.填写时,原由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升学、毕业、转学、退学、休学等。右侧栏抬头处的填写方式,和其它方面的相关具体操作,参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填写的相关要求,由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灵活把握填写。

6.介绍信原则上由各学院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开具,加盖分团委公章即有效(同时应在骑缝线上盖章)。如有特殊需要、需加盖校团委公章的,可在分团委审核后,在虚线左侧存根部分加盖分团委公章,然后以学院为单位至校团委(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3室)加盖学校团委公章(同时由校团委在骑缝线上加盖团委公章)。

7.虚线左侧存根部分由各学院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留存,右侧部分撕给学生。存根须由分团委组织部专人保存好,以备必要时查阅。

8.开具介绍信后,各单位应及时将团档随其本人人事档案办理转递。团员持介绍信赴新单位办理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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