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全力营造学校2026年运动会热烈有序的赛事氛围,展现学校师生良好的文明素质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本次运动会决定开展学生组“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活动,评选规程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参赛单位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大会竞赛规程及相关的规定要求,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遵守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2.学院及领队、教练员能自始至终做好运动员的管理、激励和服务工作,能够自觉加强本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3.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比赛中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体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4.非参赛人员积极到场观赛,文明加油助威,踊跃承担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宣传报道工作,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注意环境卫生,自觉维护运动会秩序,争当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
5.运动会成绩良好。在各项比赛中展现出扎实的竞技水平和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代表队总成绩与学院学生规模相匹配。
6.按照简朴办会的原则,各学院方阵应以体现体育精神风貌为主,队伍整齐,口号嘹亮,具有感染力,彰显青科大学子精神特质。
(二)在运动会期间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取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资格
1.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规定,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
2.代表队、运动员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
3.代表队、运动员有斗殴、闹赛、罢赛等严重违纪问题;
4.其它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影响体育形象和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小组
组长:刘跃宁
副组长:李航、李浩、李美静、郭新晨
成员:校学生会、研究生主席团成员,各学院(校区)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二)评选安排
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运动会学生组“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小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进行打分,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一定比例评比“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小组对于违反体育道德的参赛单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评选细则(满分100分)
1.入场式(30分):按照规定的时间、位置迅速集合,服从大会指挥,有序进场。要求队伍整齐,精神状态好,创意丰富。根据体育道德风尚评选小组打分取平均分,队伍行进过程中一律不得在主席台停留,否则此项不得分。
2.观众组织/场地表演(20分):崂山校区单位“观众组织”为评分项,四方校区、高密校区、中德工程学院“场地表演”为评分项,根据分类进行打分。
(1)观众组织:观众在规定场地就坐,人数齐,无擅自离场者。观众表演情绪高涨,富有创意。评选小组随机抽查四次,取平均分。
(2)场地表演:四方校区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工程学院在运动会比赛期间完成一次场地表演,节目形式不限,要求充分彰显青春正能量,鼓励体育类舞蹈。
3.运动会成绩(20分):根据代表队总成绩与学院学生规模数匹配度赋分。
4.大会宣传(10分):每学院需向大会提供20篇原创高质量宣传稿件,足额供稿得5分,每少一篇扣总分0.5分。每播发一篇加0.5分,满10分为止。
5.场地秩序(10分):运动员遵守比赛规则,观众、服务人员遵守会场秩序,不干扰比赛。有违反者,按一人次扣1分从总分中扣除。
6.卫生情况(10分):要求保持会场整洁,不乱扔废纸杂物,违反者视情况扣分。
7.附加分:提供彩旗队、花束队等大会服务的学院总分加5分。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代表队各单位代表队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将评选与日常体育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从组织协调、氛围营造、师生参与及文明观赛等方面切实提升组织水平。要注重在运动会期间加强对先进集体与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活动过程中注重节俭、反对浪费,不提倡租赁服装道具。
2.评选小组的评选工作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注重赛时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公正、具有广泛的激励性与导向性,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大会评选出学生组“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授奖后如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相应荣誉称号。
本次评选规程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运动会学生组“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小组。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