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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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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对院级社团管理的说明
作者:admin   审核:    来源:    编辑:     时间: 2015-01-13    点击数:

各院(部)分团委,各学院(部)学生会:

经前期调查摸排,综合以前社团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社团管理,打造一批真正为广大同学所喜爱的精品社团,现将加强对院级社团管理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校院两级社团情况:

目前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共有校级社团87个(崂山校区40个、四方校区47个),院级社团75个(其中崂山校区27个,四方校区48个),有院级社团的11个学院均设立了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联”)或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社管委”)等社团管理组织。

二、社团存在的问题:

1、公益类、体育类、兴趣爱好类院级社团重复性设立严重,无法有效发挥社团应有的作用。

2、部分院级社团不规范。如活动不多、会员极少、无指导老师或长期与指导老师失联、日常运转管理缺失等,很多社团名存实亡。
3
、部分院级社团不配合校级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如有的社团盲目开展对外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严重影响了学校形象;有的社团开展活动时影响同学们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三、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打造精品社团,现对院级社团管理部门及院级社团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理顺机构设置。原则上学院不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设立专门管理组织的,可设立学院“社管委”,负责人由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学院“社管委”作为学院学生会的一部分,机构要精简,避免与学院学生会重复设置部门。

2、院级社团的日常活动开展及取得的成绩计入分团委考核和指导老师业绩的同时,校级社团取得的成绩也计入指导老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所在院(部)综合考核和相关人员个人业绩。

3、鼓励学院保留、发展以本学院专业为背景的学术类、科技创新类社团,相关社团受学院学生会相关部门管理,相关管理办法参照校级社团管理。

4、对目前发展较好,已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且在学校有一定影响力的院级社团(如化工学院燎原剧社、高分子学院经纬桥手语社等),可履行程序,升级为校级社团。

5、对院级社团中与校级社团重复的,且与学院专业背景无关的公益类、体育类、兴趣爱好类社团(如学院乒乓球协会、棋牌协会、散打协会等等),合并至校级相应社团,院级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可参加近期校级社团组织的换届竞聘。

6、对院级社团中已有的,但校级社团中没有的体育类、兴趣爱好类社团等,由院级社团提出存在的必要性论证,包括规范的管理、会员及指导老师情况、活动开展、特色等,如需存在,履行程序升级为校级社团。对于两个学院以上存在的、校级社团没有的内容相类似的体育类、兴趣爱好类社团,由校社团联牵头组织相关院级社团,合并成立统一的校级社团。

7、整理后,各学院存在社团管理部门,是校社团联组成部分,受学院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双重管理,相关负责人要参加校社团联相关活动(如例会、工作汇报、活动审批等等),按照校社团联统一要求管理相关院级社团。

8、整理后需存在的社团,应进一步规范社团名称,真正体现出学生兴趣爱好者组织的特色,避免出现可能与行业协会名称混淆、有歧义等情况。同时,应进一步加强社团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好社团活动开展、指导老师参与、会员进出、换届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好落实。

9、学校将同时开展校级社团的整理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富有特色、为广大同学喜爱的精品社团。

10、高密校区社团联参照本通知执行。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祥军 电话:88959028

胡华猛(校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电话:88959028

赵宗祥(崂山校区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主席) 电话:15764296739

刘连成(四方校区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主席) 电话:15563988353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

20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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