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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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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创青春”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yxm   审核:    来源:    编辑:     时间: 2015-12-23    点击数:

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

为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自2014年起共同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我校在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银奖3项,省金奖2项,省银奖7项,省铜奖4项,成绩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学校也首次捧得山东省创青春竞赛“优胜杯”。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校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提升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为2016年“创青春”全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创青春”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参照上届“创青春”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内容,2016年“创青春”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先期启动2项赛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二、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全部2项主体赛事。

(二)项目申报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资格要求,可申报该赛事。详见附件《公益创业简介》。

三、赛程安排

赛事原则上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5年12月,竞赛通知发布,举办宣讲会、培训会。

(二)20163中旬,学校初赛,评选出进入复赛的作品。

(三)20163月,学校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复赛作品集中培训。

(四)20163下旬,学校复赛,评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

(五)20164月,学校决赛,评选出进入省赛的作品。

(六)2016年5月,参加2016年山东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七)2016年6月,参加2016年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八)2016年10月,参加全国终审决赛。

四、工作要求

启动我校“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旨在:一是提高“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与“创青春”创业大赛的关联度,促进优秀科技作品的转化;二是为创业计划赛作品和公益创业赛作品预留更加充足的调整成熟期和宽松的成长空间,利用寒假进行公益项目的落地。各分团委要充分理解领会此次赛事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做好与学院党政领导、指导老师的汇报、沟通工作,争取学院更多支持,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力争多出精品。

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青年学生喜爱的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要本着“组建一个好团队、选择一个好项目、起上一个好名称、配上一个专业导师、形成一个好作品、培养一个好典型、带动一个好氛围”的原则,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注:本次“创青春”大学生创业比赛校级赛事的赛制主要参照上届全国比赛制定,未来参加省赛及国赛以当年竞赛章程为准。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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