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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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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提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来源:    编辑:团委     时间: 2018-05-22    点击数:

各学院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

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是学校共青团和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提案工作,确保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和提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团代会、学代会,做好有关工作。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名额

学校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学生的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有关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推选代表的工作在校团委、各选举单位党总支(分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代表条件

1.团代会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或党团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学代会代表应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按照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应按照有利于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学生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由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征求学院党总支(分党委)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团员、学生中充分酝酿后提出,报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校学生会同意后,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4.正式代表应由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在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上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5.团代会、学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学代会正式代表原则上应覆盖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 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分配名额人数少于此项要求的除外。

二、代表提案工作

提案是当选代表在广泛征集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当选代表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形成有效提案。原则上所有当选代表都应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内容

当选代表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征集提案,并填写《学校第十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一次学代会提案登记表》。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汇总提案登记表,填写《学校第十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一次学代会提案汇总表》。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青年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三)提案的处理

团代会、学代会筹委会将根据提案内容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移交学校团委和学生会权益机构,对提案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筹委会将就提案及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形成提案报告,向全体代表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青岛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团代会、学代会的召开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学校团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及提案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应在正式选举前,提前一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即《学校第十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一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预备人选数应多于正式代表数的20%)、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电子版报学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校学生会原则同意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三)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应在7月10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学校第十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一次学代会代表名册及情况统计表》、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报送本单位团代会、学代会召开现场的代表性照片2-3张。

(四)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各学生会要积极引导当选代表做好提案工作,切实反映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的诉求,履行好代表职责。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提案登记表、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团委组织部。

邮箱:tw88959028@163.com,联系电话88959028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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