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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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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赪赪   审核: 李浩    来源: 团委权益部    编辑:谢香银     时间: 2024-05-11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2024年,共青团中央继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其中,聚焦就业能力提升方面,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根据团中央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指引和团省委工作提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发布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全年

二、工作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工作目标

“扬帆计划”将依托全省“青鸟计划”工作品牌统筹实施,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聚焦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结合大学生职业发展需求,形成完善的培养体系,建立有效的大学生就业能力提高模式,分层分类组织大学生参与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场体验活动,提供大学生实习的良好平台,提前进行岗位锻炼,积累有效社会经验,强化求职竞争力,更好发挥个人价值。

四、工作内容

(一)政务实习。省级政务实习由团省委组织开展,相关高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推荐学生。地方政务实习由各团市委组织开展,指导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团组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同步开展,并结合“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乡镇、街道实习实践活动。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寒暑期社会实践,充分利用“青鸟计划”平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实习实践活动,积累有效社会经验。

(二)企业实习。省级企业实习由团省委联合重点联系国有企业组织开展,募集适合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岗位。地方企业实习由各团市委统筹,结合本地人才需求、产业政策等,常态化开展。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可针对学生实际和所处年级,调动校友企业、合作企业等资源,组织学生走进企业开展参观实习、认知实习、就业实习,帮助学生强化就业意识,明确就业方向。

(三)职场体验活动。地方各级团组织募集、提供企业资源,组织大学生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到专业对口的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开展短期参观走访和职场体验活动。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发挥动员作用,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积极参与。同时,结合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发挥组织作用,主动搭建大学生职场体验活动开展的广阔平台,实现“校企零距离”。

自5月份起,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行月报制度,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做好学生情况统计和自查,填写《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参与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每月15日前报送至团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标准安排部署。“扬帆计划”将依托“青鸟计划”小程序开展,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明确工作推进步骤,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利用好学院、校区优势资源,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国有企业、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所在企业、重点领域行业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分领域设计开展专项实习活动。

(二)高质量过程管理。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对“扬帆计划”进行宣传推介,发挥好各地市“青鸟驿站”专群、家乡学子联络群等联系纽带作用,积极动员省内外学生报名参与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结合学生专业能力储备做好适合岗位推荐,积极保障实习招募、岗位发布、实习证明、成绩鉴定和项目化管理等过程有序开展,定期报送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

(三)常态化跟踪培养。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大学生实习成果的评估和反馈,鼓励用人单位为实习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组织参与省级以上实习活动的优秀实习生返校后至少面向班级、团支部进行一次实习经历分享,引导动员更多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实习实践。

联系人:李浩、赵赪赪

联系电话:0532-88959521、0532-88959583

附件: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参与学生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联系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电话:0532-8895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