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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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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第17期(2024-2025学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丹   审核: 李航    来源: 校团委    编辑:王丹     时间: 2024-08-13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的实施,引领“青马工程”学员努力成长为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现就学校17期(2024-2025学年)“青马工程”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组织形式

学校青马工程分校、院(校区)两个层面,以学年为周期组织开展。青马学员面向全校学生组织骨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卓越团支部、创新创业先锋、青年志愿者等优秀学生代表进行选拔,构建起学生组织骨干“领雁训练营”、学生党员“头雁训练营”、入党积极分子“红雁训练营”、卓越团支部“基雁训练营”、创新创业先锋“创雁训练营”和青年志愿者“志雁训练营”六大“雁阵”体系,充分发挥“雁阵育人效应”。

、培训对象

1.青马学员选拔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差额选拔的方式从严择优选拔原则上接受院级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参加校级培训。

2.学员原则上应为18-35周岁的青年党员或者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3.主要选拔学生骨干,以及在理论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或有突出特长的青年大学生。

4.对于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对于表现优异的学员加大优秀典型的选拔、表彰、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推荐入党,鼓励参加基层选调生、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为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三、培训内容

聚焦团员青年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教育”等内容设置课程,坚持政治性、突出思想性、注重实践性,把握针对性,守正创新,因材施教,各训练营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1.理论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精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等设置课程,原则上理论课程不少于总课程的50%,学员每年集中理论学习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成立“青马工程”讲师团,培训配备专业师资力量,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上好 “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红色教育。通过组织团员青年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等实地学习;参加祭奠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教育;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的影像资料、专题展览;邀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等形式,帮助团员青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对革命传统精神的理解,实现爱国主义精神的升华。

3.科创训练。坚持深化专创融合,围绕“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主体学科竞赛,持续完善“双创”工作机制,拓展团员青年就业新空间,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条主线,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协同推进“一专业一赛事”,着力推动团员青年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提升团员青年的素质和创新能力,引导青年骨干结合自身特长,坚定理想,笃定目标。

4.实践锻炼。依托“青鸟计划”、“百万大学生进社区”、“三下乡”等平台,引导团员青年在校园、社区、农村基层参加扶危济困、支教服务、文艺演出、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帮助学员深入了解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加强社会观察,在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方磨砺意志、锤炼品格、增长才干,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

5.志愿服务。帮助团员青年加深对志愿服务的理解,明确志愿服务岗位上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团员青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磨炼意志、锤炼品格、增长才干,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原则上,每人每期参加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

6.课题研究。结合自身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依托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平台,选择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其它方面的课题开展研究,完成一份研究报告,以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培训管理

1.建立导师制。选聘一名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课导师和一名共青团干部实践课导师。理论课导师主要负责对青马学员的思想、学习等方面进行正向引导,建立学习班级,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及理论部分的过程考核。实践课导师主要负责实践课题的规划、组织、开展,以及实践部分的过程考核。

2.对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学员,应予以淘汰,并通报其推荐单位:

1)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违反所在单位纪律规定的;

3)利用信息网络造谣传谣、污蔑诽谤或者实施网络暴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5)面对党团组织分配的重大攻坚任务,表现消极、畏惧退缩、临阵脱逃、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6)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自我要求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

7)不遵守培训纪律的;

8)未达到培养考核标准的。

五、院级开展要求

1.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学校“青马工程”具体要求,围绕主要学习内容,结合“三下乡”、“百万大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地做好设计安排,确保培养工作取得实效形成第17期(2024-2025学年)院级青马工程实施方案及教学大纲,于9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twxcb@qust.edu.cn,培训完成后及时形成院级“青马工程”培训总结。

2.择优选拔院级青马学员,一年培养期内培训人数占本单位在校生人数的5%左右按照“培训对象”具体要求选拔典型、突出、素质过硬的院级青马学员参加校级培训,按推荐名额附件1)校级推荐学员登记表(附件2)校、院两级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91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校、院两级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xcb@qust.edu.cn校级青马将对学院推荐学员进行差额选拔

3.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始终将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为共青团的核心任务,坚持“全团抓思想引领”,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文件详见团委网站下载专区),当好新时代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要高度重视“青马工程”工作,把“青马工程”作为培养优秀青年骨干,以点带面带动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抓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考核。

4.培训应覆盖专本硕博各学段团员青年,同时统筹好培训与团学骨干的培养、推荐、选拔,在纪律管理、考核评价、过程跟踪和发展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青马工程培训的实效。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坚持动态淘汰。通过日常观察、甄别,对于在培养过程中不遵守培训纪律、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学员,坚决予以淘汰并反馈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强化末位淘汰,结合培养期各环节的评价考核结果,对未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予以淘汰。

5.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点面兼顾,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做到思想引领工作的有效全覆盖。基层团组织要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资源、“智慧团建”平台资源,融入到团员的思想引领中来。


联系人: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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