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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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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刘国立   审核: 李浩    来源: 校团委组织部    编辑:刘国立     时间: 2025-03-13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提升团支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发挥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面向各团支部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3月13日-25日

二、参加范围

全校共青团员

三、相关环节

(一)开展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各团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要对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三)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学院、校区团委(总支)应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团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学院、校区团委(总支)专职团干部每人至少实地指导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团支部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结合实际做好指导赋能。

(二)力戒形式主义。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要求,坚持团员主体,结合实际开展好会前自学或集体学习,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严禁搞打卡、摆拍、作秀,严禁硬性要求团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严禁硬性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三)抓实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学院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四)认真做好记录。各学院、校区团委(总支)要结合实际明确时间进度、做好统筹安排,推动团支部于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记录。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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