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全面了解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升服务同学工作质效,现组织开展学生会、研究生会中期考核及同学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思路
通过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中期总结和考核,立标杆、树典型、抓规范、促提升,加强各级学生会组织思想意识和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同学,切实提升学生会组织工作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
二、考核形式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重点开展线下述职评议、线上同学满意度测评工作,院学生会重点进行书面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
1.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1)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任职的全体负责人
(2)考核时间
2025年7月-8月
(3)考核形式
①书面总结。8月27日前提交述职评议鉴定表(附件1)。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高度凝练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
②述职汇报。8月30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评委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③结果公开。学校团委根据日常表现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综合评价结果。工作人员和部门评议结果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同学和各级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2.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需围绕本学期“政治引领”、“‘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开展情况、“组织动员同学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三个方面进行深度总结,重点突出落实情况、开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等方面,提交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格式参考附件2),内容需客观真实、体现特色。工作总结需7月27日前提交至邮箱qustlszzb@163.com。
(二)同学满意度测评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面向全校学生各抽取不少于100名相应学历阶段的、非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同学开展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满意度测评调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客观真实。各单位所提交的总结材料、数据及案例须严格基于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严禁虚构成绩、夸大成效或隐瞒问题。述职评议和同学满意度测评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认真推进。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深入总结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精准定位当前瓶颈问题。注重特色凝练,突出重点、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学期工作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