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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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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部长的通知
作者:刘国立   审核: 李浩    来源: 组织部    编辑:刘国立     时间: 2025-09-04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青科大党字〔2017〕104号)切实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同时为团员青年提供共青团工作岗位学习锻炼机会,提升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部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募选拔;

(二)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选拔合适的人从事合适的岗位工作。

二、任职时间

学生兼职副部长任职工作期限原则上为1学年,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留任。

三、基本条件

(一)共青团员,我校全日制在读四年级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年级研究生;

(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三)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突出。中共党员或具备团学工作经历、曾担任主要学生骨干者优先;

(四)品学兼优,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能力和素养。

四、岗位设置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组织部副部长 1-2人
2 宣传部副部长 2-3人
3 科技创新部副部长 1-2人
4 社会实践部副部长 1-2人
5 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1-2人
6 校园文化部副部长 2-3人
7 学生社团管理部副部长 2-3人

五、工作流程

(一)报名与推荐。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填写《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部长报名表》(见附件);

(二)考察与拟任。由校团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确定拟任人选;

(三)公示与任命。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报批后予以任命。

六、岗位管理

(一)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

(二)岗位实行任期制,任期原则上为1学年;

(三)任职期间按照岗位职责相对独立开展工作。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校团委发放相应鉴定表,存入个人档案,并在团内评优时予以倾斜;表现优秀的,还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有关培训学习、见习锻炼、奖励的评选等。

请报名同学于919日前,将《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部长报名表》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zzb@qust.edu.cn。

联系人:刘国立,联系电话:88957767


附件: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部长报名表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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