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以下4名同志(其中教师2人、学生2人)作为校团委兼职副书记考察对象。为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监督,现予以公告。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教师):
王邑,女,汉族,1991年3月生,研究生,音乐教育博士,中共党员,艺术学院音乐系讲师。
国程翔,男,汉族,1990年5月生,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体育学院讲师。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
刘雨涵,女,汉族,2004年5月生,中共预备党员,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2级本科生,现任校学生会轮值主席、物联222班副班长。
杨泽霖,男,汉族,1999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现任法律(非法学)专业232班班长、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书记。
学校考察组将于10月21日-24日对以上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期间,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德、廉方面有不良反映,或发现该同志有跑官要官、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以及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向干部考察组或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纪委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13房间,电子邮箱kdjw@qust.edu.cn,电话:88959356;
党委组织部: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6016房间,电子邮箱zzbgbk@qust.edu.cn,电话:88959365;
校团委: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3房间,电子邮箱twzzb@qust.edu.cn,电话:88957767。
党委组织部、校团委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