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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来源:    编辑:刘国立     时间: 2023-09-17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要在科技创新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创实践,共青团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

现将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作品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参赛团队于10月10日前,填写附件一《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作品申报书》,同时提交机器人作品的基本信息、实物图片及视频资料,详细说明技术创新点(尤其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点)、应用价值和前景、成果转化可行性、公示截图、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学院-机器人大赛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88959028@163.com )。

二、参赛范围

全国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原创作品,可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完成,申报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含公众号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每件作品参赛学生不超过8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参赛机器人作品应当具有实际价值和应用前景,对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助力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活动相关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U1BMvUW_zktdPZDDmupzA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7日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联系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电话:0532-8895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