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体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21]24 号)的要求,学校“月月有联赛、周周有比赛、人人都参赛”的体育联赛格局已初步形成。通过“校-院-班”三级体系,学校联赛平台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竞技平台,增强各学院、校区及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为充分发挥体育育人示范作用,激励各单位及广大同学参赛积极性,现制定校园体育联赛团体总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一、计分项目
体育联赛平台校级赛事含12项赛事,育新杯篮球赛、青年杯篮球赛、育新杯足球赛、科大杯足球赛、健美啦啦操比赛、花样跳绳比赛、排舞、乒乓球、飞盘、拔河、青春力量比赛(双月赛)—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青春速度比赛(双月赛)—1分钟10人长绳,12项赛事均按照排名计入团体总分。
二、计分标准
各赛事按以下标准计入联赛团体总分
名 次 |
四校区排名计分 |
分校区排名计分 |
第一名 |
20分 |
10分 |
第二名 |
19分 |
9分 |
第三名 |
18分 |
8分 |
第四名 |
17分 |
7分 |
第五名 |
16分 |
6分 |
第六名 |
15分 |
5分 |
第七名 |
14分 |
4分 |
第八名 |
13分 |
3分 |
第九名 |
12分 |
2分 |
第十名 |
11分 |
1分 |
第十一名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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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名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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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名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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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名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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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名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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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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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名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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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名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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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名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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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名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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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特殊原因,高密、中德校区未能参赛的项目,按照参赛团队平均成绩计算。
三、计分周期
每年5月份运动会结束后至次年5月份运动会结束前的所有完成的比赛成绩为一个计分周期,计入体育联赛团体总分。
四、奖励
团体总分前50%获得校园联赛优秀组织单位,届时将在运动会闭幕式上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