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推报2016年“青年之声”先进典型的通知》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推选,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邮箱:qusttw@163.com,联系人:范延安。
关于推报2016年“青年之声”
先进典型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
为充分挖掘各地各单位“青年之声”建设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实现“四个融合”,不断提升“青年之声”建设发展水平,团省委决定开展2016年“青年之声”先进典型推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范围
全省各级“青年之声”平台,推报工作由各市级团委统筹并注重向基层平台倾斜。
二、推报类别及标准
1. 优秀平台。标准主要包括“青年之声”平台运行规范,专家激励、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健全;线上服务体系完备,专家活跃度高,用户黏性强;微邦组织体系健全,运用直播、投票、通知公告等功能开展工作;整合链接资源,延伸开展线下服务活动,线上线下充分融合,青年反响好。
2. 优秀服务项目。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依据线上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整合团内外资源,积极稳妥地联合社会力量,打造有特色、可推广的服务项目;加强与大众传媒的联络,探索创作“青年之声”文化产品,创新宣传推广形式,青年知晓度和满意度高。
3. 优秀帮扶个案。标准主要包括利用“青年之声”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和12355服务台、书记信箱等载体,探索建立青少年个案的发现和受理机制;依托团的组织体系以及未保、预防等工作机构,联合社会组织,联动做好个案的有效转接、跟踪处理和持续帮扶,让帮扶对象切实感受到团组织的关爱。
三、推进步骤
1. 组织推报(11月21日—30日)。团市委每个类别推报2个典型,大企业和高等院校团委每个类别推报1个典型,同时,指导相关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sdqnzs@163.com,同时,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2. 集中审核(12月上旬)。团省委将组织有关专家重点从真实性、规范性、实效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五个方面对推报的典型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3. 公示命名(12月中旬)。在“青年之声”平台设置议题对优秀项目进行公示,扩大社会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对“青年之声”先进典型进行命名,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先进典型推报工作是激励全省各级“青年之声”平台创先争优、推进“四个融合”的载体。各市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突出、青年满意度高的典型推报上来。推报工作纳入2016年度“青年之声”工作考核。
2. 加强交流。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吸收并借鉴经验做法,努力提高平台运行成效,引导和帮助基层平台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3. 扩大宣传。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在“青年之声”平台开设议题,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引导青年了解和使用平台。要通过新媒体、报纸、广播等宣传典型,全面提升“青年之声”知晓度和参与度。
同时,为做好“青年之声”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市、各大企业和高等院校团委一并报送“青年之声”年度工作总结,要求言简意赅,突出亮点和特色。
联系人:翟莹 张晓滢
联系电话:0531—82073906;81765279
电子邮箱:sdqnzs@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45号山东青少年活动中心
附件:山东“青年之声”先进典型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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